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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之窗

关于印发《张桥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6 10:53:04 浏览次数: 【字体:

常熟市张桥中心小学文件

 

张小政 〔2019〕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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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张桥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位老师:

    现将《张桥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熟市张桥中心小学

2019年8月26日

常熟市张桥中心小学                         2019年8月26日印发

 

张桥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根据常熟市教育局《常熟市中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决定继续在本校实行“德育导师制”。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实行“德育导师制”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教好每一个学生”为目标,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指导,形成着眼全体、关注全面、既管又导、整体推进的“全员参与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德育工作体系。

二、具体实施方法和步骤

1.建立推行“德育导师制”的组织机构。

(1)“德育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袁建忠

组员:张国明、王卫娟、钱晓琴、王春燕、浦佩红、嵇傲萍

(2)专门工作机构

 分管领导:张国明

 职能处室:德育处

2.摸底调查,确定导师与学生。

(1)调查需要导师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特别关注家境贫寒、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需要导师的学生初步确定后,班主任要对各个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习优势、学习弱势、学习风格、同伴关系、个性特点、家庭背景等形成初步材料,作为导师选择学生的依据和导师开展工作的基础。

(2)调查能够胜任德育导师的教师及社会志愿者。

学校根据相关教师及社会志愿者的特长、个性、兴趣爱好等情况,选配好导师,明确导师工作职责,并颁发聘书

3.师生结对。

师生双向选择,落实师生结对。原则上1位导师可指导3—5名学生,每个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

4.建立工作制度。

学校建立“德育导师制”相关工作制度,做好资料、台帐的整理,成果搜集。

(1)档案制度

为每位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详细情况,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对学生每一周或每一月的表现逐一登录分析对照,绘制学生学业、行为等变化曲线。建立指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所带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对症下药,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2)家访联络制度

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德育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索教育方法。

(3)谈心与汇报制度

德育导师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较深入的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要求学生每周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工作台帐,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4)小组活动制度

小组活动分小组内活动和小组之间活动两种。

小组内活动:德育导师定期与本小组学生集体交流,导师需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学生可以将自己在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或遇到的困难等讲出来,导师与其他成员均可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

小组间活动:德育导师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将同类型的小组成员(如同属学习、道德、行为、心理等某一方面寻求指导的学生)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流,以扩大学生之间的思想碰撞,取得更好的德育效果。

5.德育处具体落实德育导师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关心每一位导师和学生。建立对导师工作的跟踪评价机制。通过检查导师工作的日常工作运作记载、结对学生的反馈和发展表现、查看学生成长档案袋材料和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的情况反映等评价导师工作成效。学校建立导师考核激励机制,德育导师每年的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评先、评优、评职等重要条件。

三、正确处理推行“德育导师制”的几个关系

1.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教学的关系。推行“德育导师制”的目的是为了纠正 “教书”与“育人”彼此脱离的现象,通过“德育导师制”,真正落实教书和育人的有机结合。因此,德育导师既要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状况,也要指导他们学会学习,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2.正确处理导师与班主任的关系。班级是学校的基本组织,班主任是班级的管理者,推行“德育导师制”是班主任工作的有力补充,不是取消班主任,也不是以导师取代班主任。在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同时,将德育导师对受导学生的个别教育与班主任对班级的全面管理有机整合,两者相辅相成,发挥教育的整合效应。

3.正确处理好规范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在全面推行“德育导师制”的过程中,既要坚持并不断完善这些规范,防止随意性,又要根据本校实际,不断创新、发展、丰富“德育导师制”的操作模式、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德育导师制”的育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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