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常熟市张桥中心小学文件
张小党 〔202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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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
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常教工委组[2021]1号关于层转《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党支部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会前学习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奋力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抗击疫情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我是党员我先上”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会前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观看江苏先锋网视频《战“疫”先锋》。使每名党员深刻认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落实规范要求
要认真落实《通知》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扎实做好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组织评定、整改落实等规定动作,切实保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质量。
1. 注重积分考核结果运用。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关于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的意见(修订)》(常教工委〔2017〕109号)落实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要求,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凡年度积分考核不合格的,民主评议应评定为“不合格”。要严格落实《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和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结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加强党员党性教育、规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通知》要求,对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按要求稳妥做好组织处置。严格落实涉嫌违纪违法党员处理处置工作。要按照《关于建立党员个人有关事项“三检视三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有关要求和检视报告内容,组织党员结合对照检查开展政治体检,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集中报告。
2. 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有步骤、分环节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程序参照常委组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分六步开展:
(1)组织集中学习。会前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等内容,重点学习抗击疫情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我是党员我先上”精神,组织党员集中观看江苏先锋网视频《战“疫”先锋》。
(2)开展谈心谈话。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3)查摆存在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4)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①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②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先个人自评(自我批评),再党员互评(互相指出不足),最后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发放测评表(附件3),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作出组织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
(6)抓好问题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承诺写进《2021年党员承诺书》)。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会议程序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分党小组开展民主评议的,由党小组长主持。基本程序为:
(一)召开党组织班子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非党员的校级班子成员列席参会,但不参加批评和自我批评。
1.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
2.党支部书记个人进行对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对其开展批评。
3.每位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对其开展批评。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党支部书记通报班子对照检查情况。
2.党员自评。每名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作自我批评。(分党小组开展,支委督听)
3.党员互评。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但不搞人身攻击。
4.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5.综合评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评定为优秀党员要进行褒奖;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三)做好会后工作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党员要及时将党员个人年度总结、积分考核情况、自评格次、年度评议格次等填入《党员手册》。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填入2021年的《党支部工作台帐》。党支部和党员要根据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
四、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26日之前,党支部班子成员、党员要对标列出个人问题清单,围绕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整改措施三个方面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简明扼要,直面问题,直奔主题。
2.12月28日前,完成谈心谈话。
3.2021年3月9日上午8:30-9:30(8:20签到),召开党组织班子组织生活会。
4.2021年3月12日中午12:50-15:00(12:40签到),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视频学习《青年习近平的奋斗故事》;
(2)党支部书记通报班子对照检查情况。
(3)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校级班子成员及支委成员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评议,班子成员(支委)要到党小组进行督听。
(4)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党员民主评议。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情况统计表和督听基层党支部(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统计表。
常熟市张桥中心小学党支部
2021年2月28日
常熟市张桥中心小学 2021年2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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